电线电缆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对产品品质要求也比较高。然而,电线经销商邵某某却无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非法销售假冒“昆电工”牌电线,近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7月,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根据线索对一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窝点进行查处,在官渡区某仓库内现场查获一名嫌疑人王某,并现场查获大量涉嫌假冒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昆电工”牌电线及产品合格证、防伪标志等。王某向民警交代该批“昆电工”牌电线是自己表哥邵某某买来准备进行销售的。当日,在王某的带领下,民警在彼岸小区将河南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抓获。在其车库内查获假冒的“昆电工”牌电线共729卷,价值人民币197058元。 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公安机关将王某查获后,其主动带领公安机关寻找邵某某,存在立功表现,且他初到昆明,售卖假电线时间短,因此,检察院决定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据邵某某供述,2012年11月起,自己就通过河南老家的李某,将在河南制造好的假冒“昆电工”牌电线、合格证、防伪标志等运输到昆明,并在昆明市场进行销售。 2013年11月官渡区检察院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邵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